新广出发〔2015〕56号
关于公布2015年“百强报刊”
推荐结果的通知
各省(区、市)新闻出版广电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,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、各民主党派、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,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实施精品报刊工程,重点培育和推出一批具有较强舆论引导能力、传播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优秀品牌报刊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5年继续开展了百强报纸、百强社科期刊、百强科技期刊(以下简称“百强报刊”)的推荐工作。经各省(区、市)新闻出版广电局、中央报刊主管单位认真组织推荐,共上报694种报刊参评(其中报纸213种、社科期刊292种、科技期刊189种)。为保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,总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,制定了严谨科学的评审规则、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。组织专家进行了初审、复评和终评三轮严格评审,推荐了百强报纸、百强社科期刊、百强科技期刊各100种,并于2015年9月7—13日在《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》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,最终确定99种报纸、100种社科期刊、100种科技期刊推荐名单,现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相关报刊主管单位应对入选“百强报刊”给予相应表彰和鼓励,同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,加大宣传推介和扶持力度。要切实发挥精品推荐的引领示范作用,鼓励优秀报刊出版单位加强品牌建设,整合出版资源,扩大产业规模,增强报刊整体实力和竞争力。
入选“百强报刊”要继续加强内容建设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知识;树立精品意识,充分发挥品牌引领示范作用,提高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;推动报刊转型升级,促进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;进一步推动集团化建设和优势资源聚集,打造一批形态多样、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型报刊出版传媒集团。
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
2015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