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08年08月05日
字体:[大中小]
新出印〔2008〕904号
江苏省新闻出版局: 你局《关于对纺织品转移印花监管中有关问题的请示》(苏新出印字〔2008〕21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 根据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15号)第二条的规定,在纺织品上转移印花不属于该《条例》所规定的印刷经营活动,不纳入印刷业监督管理范畴。
新闻出版总署